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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国模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作者:刘泓 来源:1981.08.05 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14/8/13 11:14:02

 饶国模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我面前放着一张照片,那是1950年母亲饶国模同志来京时,敬爱的周总理、邓大姐和二十多位中央负责同志接见我们母子几人的合影。在这之前,母亲曾告诉我,她已在重庆解放前一年多通过正式入党手续,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这次接见时,我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周总理。在吃饭时,周总理举杯祝酒,兴奋地说:“为祝贺饶国模同志加入我们的党,干杯!”可是,我母亲的组织关系一直没有转到她应转的地方,原因是:1948年母亲入党以后不久,当时领导她的胡启芬(即胡南)同志被捕,以后就牺牲在重庆渣滓洞。胡的上级又遭到一系列的变故没能和当时的党组织接上头。她老人家一直为此忐忑不安,多年打听,未得解决。

1960年她在北京医院弥留之时,还老泪纵横地谈到此事,并感到愧对总理当年对她的祝贺,我们姊弟和她生前的亲友、同志们都感到很大的遗憾。

《人民日报》1981414日刊载钱之光、童小鹏等同志写的怀念黄花岗烈士饶国梁之妹饶国模同志一文中说:“……重庆的党组织处在最困难最危险的时刻。最为可贵的是,饶国模却在这个时候要求参加共产党。从她对党的热爱,对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来说,她不愧为一个共产党人。由于当时地下党联系的困难和介绍人被捕牺牲,她的宏愿没有实现”。此文刊登后,当年和胡启芬同志一起坐牢的李玉钿同志和当时重庆市委常委李维嘉同志为母亲的入党问题提出有力的证明。四川省委组织部据此作出了《关于恢复饶国模同志党籍的决定》,决定中说,饶国模同志确于19483月经地下党重庆市委批准为中共党员,其入党前后表现是好的,对党的事业是有贡献的。根据中央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1979619日所发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饶国模同志的党籍,其党龄从19483月起计算。

我觉得有义务将这个喜讯告诉所有关心此事的同志和亲友们。

(刘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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